拆除现场拆除现场拆除现场
11月13至14日,我县组织执法力量近300人,依法对那弄、平圩小区顶风抢建违法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进行强制拆除。
该2处违法建筑,未取得任何职能部门审批手续,铤而走险,顶风突击抢建,执法人员多次深入现场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但违法业主置若罔闻 ,依然我行我素,利用节假日和晚上凌晨顶风突击抢建,聘请人员机械封堵路口阻止执法人员执法,为维护法律尊严,有效震慑顶风抢建违法行为,自治县集中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对其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下一步,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对违法建筑坚决“零容忍”,对抢建建筑做到即违即拆,严厉打击顶风抢建的不正之风。
(编辑:黄仁雄 编审:廖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