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现场
拆除现场
伴随着机器的“轰隆”声,一栋栋违法建筑顺势倒下。7月9日至10日,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用短短2天时间,组织执法人员200人次,依法强制拆除10栋2640平方米违法建筑,就此全面启动新一轮“两违”历史存量综合整治序幕。
此次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均属于未经取得相关部门允许私自买卖土地违法建房,受传统思想作祟,抱着侥幸的心理,利用周末时间和恶劣天气条件偷建抢建,蠢蠢欲动盖超高层、超面积的房子助长“面子”。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强制对坡瓜、那独违法建筑历史存量进行拆除。
下一步,按照党委、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隆林各族自治县整治“两违”三年行动方案》,加大“两违”打击整治力度,严守“零增长”红线不突破、完成“减存量”90%的目标任务,平均每月开展1次或1次以上大型集中整治拆除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拆除城区“两违”存量,完成拆除类100%。
(编辑:韦珺儒 编审:潘顺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