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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连续4年荣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2018-07-05 15:57:18   来源:   作者:王志明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近日,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授予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据悉,该院已连续4年获此殊荣。一直以来,自治县人民检察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近日,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授予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据悉,该院已连续4年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全面从严治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时刻维护好检察队伍良好形象,为隆林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编辑:黄仁雄    编审: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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