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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鹤东大道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18-07-04 15:38:47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鹤东大道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隆林县城至扁牙片区,主线起点在泥浪变电站附近与支线起点、县城连接线终点相交,途经县繁殖良种示范农场、含山村的泥浪屯、大树脚屯、民新村、南务村、那板屯,在扁牙村与X805呈T型相交后沿旧路拓宽,经委利、坝达、终于那了高速公路收费站,支线起点位于泥浪变电站附近与县城连接线终点T型相交,终点位于现有进城道路T型相交与新洲河大桥桥头,县城连接线起点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管理所,经望城坡终于泥浪水力发电站附近与支线起点、主线起点相交。工程建设占地总面积为1926亩,128.4公顷,全长19384.001m。项目建设有利于积极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促使项目影响区尽快脱贫致富, 带动沿线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完善隆林县城的道路网络和布局,提升隆林县城市建设的水平,加快推进鹤东新区基础建设,并可进一步促进隆林县旅游业的发展,对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将起到带动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隆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926亩,128.4公顷,道路路线全长19384.001m,设计实施范围长19384.001m(含主线16099.787m,支线786.211m,县城连接线2498.003m),主线、支线及县城连接线采用同一标准设计。项目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包含雨水、污水,)、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包含照明、强弱电管沟)、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二、 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机械和运营车辆的汽车噪声、震动、施工扬尘污染等影响。项目施工方务必要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务必确保施工期间建材运输、渣土运输有序进行,并加强对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的管理,降低或尽力避免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征地/拆迁方面,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百色市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先补偿后施工,并确保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受征地/拆迁影响群众的利益;投资资金方面,建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体系和细则,严抓建设资金到位问题,切实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建设过程资金稳定供给,有序支出;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务必建立和认真执行风险排查制度、特殊群体预警制度、风险信息报送制度、风险上下联动机制、应急处置制度、责任查究机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周边的居民群众和相关单位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2.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受影响公众有何利益诉求;

4.公众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18077607795

电子邮箱:llhl8200186@163.com

评估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481082576

电子邮箱:gxpcwp@163.com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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