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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6-12-29 16:27:40   来源:www.28365365.com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隆林各族自治县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补充公开)第一部分:部门概况第一部分:隆林县地震局概况一、基本情况(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活动与

隆林各族自治县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隆林县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收集、核实、传递、分析、处理;

(2)负责全县地震科普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县地震灾害调查,组织协调地震应急,负责全县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维护和保护;

(4)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编制、修改、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及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5)负责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及对评价单位、人员的资质验证和任务登记;

(6)负责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管理;承办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项目按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工作;

(7)依照国家有关地震预报管理规定,及时处理有关地震谣传、误传事件;

(8)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本区域内的震情和灾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地震局属副科级单位编制有2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局参公编制2人,在职人员2人,退休1人。

(四)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2.履行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职能。

3.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测台(站) 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

4.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5.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订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指导本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防震减灾工作。

7.承担上级地震局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地震局预算内的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18.48万元,因财务上年与政府一起,没有独立,无上年数。无对比数。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48万元,因财务上年与政府一起,没有独立,无上年数。

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无结余收入,无对比数。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1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47%,项目支出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国土海洋气象等科目支出预算1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0.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4%,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4%,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47%,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48%,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3x%,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地震事务)1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防震减灾基础管理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地震局维护12个防震站台的日常支出 。

行政单位医疗0.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县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地震局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地震局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6万元,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0.02万元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3.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0万元,因财务2016年才独立没有对比数。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步增长0%。没有政府性基金经费预算.

附:地震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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