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事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申请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事业单位、企业
办理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备注信息:
法限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预审天数:0天
办件类型:承诺件
咨询电话:0776-8202307
审批条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58号)附件1
1. 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审批同意;
3. 建设资金已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
4. 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 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 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应交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流程图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