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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03-11 17:13:10   来源:www.28365365.com   作者:自治县财政局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2015年2月5日在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自治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面对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等诸多困难,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思路,努力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财政保持平稳良好运行态势。2014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43296万元,完成自治县人大调整后任务35250万元的122.83%,同比减收2966万元,下降6.4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98909万元,增长14.06%。

2014年,财政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 “对单站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份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份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文件精神,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从2014年4月开始对天生桥一、二级水电站2013年、2014年度上缴增值税的9%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即2014年共退增值税收入13929万元。按此计算,我县实际完成财政收入57225万元,同比增加10963万元,增长23.70%。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209767万元,财政总支出202261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89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59万元,调出资金23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7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506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7432万元,当年财政净结余74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财政总收入的构成为:(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2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1569万元的107.79%,下降5.38%(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3296万元,下降6.41% )。(2)转移性收入18651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717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632万元,调入资金402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   1200万元。

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7378万元,下降5.54%。其中:增值税2581万元,下降23.28%;营业税3186万元,增长23.11%;企业所得税2195万元,增长74.21%;个人所得税476万元,增长88.98%。

非税收入完成5872万元,下降4.89%。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445万元,增长7.5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659万元,增长18.71%;罚没收入完成318万元,下降58.8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35万元,增长709.09%;其他收入115万元,下降93.04%。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8909万元,完成预算的96.36%,增长14.0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31%;国防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74.12%;公共安全7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9.88%;教育456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63%;科学技术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68.85%;文化体育与传媒2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7.18%;社会保障和就业236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5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1%;节能环保8844万元,完成预算的81.04%,增长4.12%;城乡社区事务64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16.62%;农林水事务25511万元,完成预算的93.42%,增长3.87%;交通运输16214万元,完成预算的85.76%,增长108.27%;住房保障支出76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1.7%。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4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00万元,已动用完毕,其中: 用于地质灾害治理、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制等225万元,用于购买应急救援装备、改善武警官兵执勤环境经费、后勤战备武器库建设等295万元,用于天生桥库区学生渡运经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经费等180万元。

4.“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初步统计,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4008.71万元,比上年减少1556.84万元,下降27.97%,其中:出国 (境)费3.4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万元,下降78.95%;公务用车购置费101.22万元,比上年增加67.25万元,增长198.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8.46万元,比上年减少365.88万元,下降   12.43%;公务接待费1325.63万元,比上年减少1245.46万元,下降48.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7106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5681万元,增长81.66%;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88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545万元;调入资金102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2388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22386万元,增长75.04%;上解上级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71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943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04%,增长7.9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91.15万元,下降2.7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3943.83万元,增长12.77%。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9118.12万元,完成预算的122.59%,下降6.1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59.77万元,增长9.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5658.35万元,下降8.96%。

收支相抵,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16.8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414.62万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4年预算执行数均是预计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三)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措施及效果

1.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在经济增长缓慢,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抓增收节支工作是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在百色市政府调减财政收入任务情况,及时调整收入计划,抓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入库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

一是努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各项事业发展。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成效显著。2014年共争取到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66401万元,比上年增加19400万元,增长13.2%。

二是狠抓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2014年,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水电行业即征即退政策等诸多困难,及时调整收入征管思路,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收入督查及清欠力度,通过挖掘增收潜力,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4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3296万元,比上年下降6.41%,完成自治县人大调整后任务35250万元的122.83%(年初确定的收入任务为49500万元,由于水电行业实行即征即退减税政策和我县经济下行趋势尚未好转,本着实事求是,应收尽收的原则,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我县2014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为35250万元)。同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250万元,超额完成年初收入任务21569万元的目标,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占比为25.26%。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要求,狠抓支出预算执行不放松,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96.36%,高于全区提出完成支出进度94%以上的工作目标,比上年提高0.53个百分点,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是积极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和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工作。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对于安排多年而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回收总预算统筹用于安排急需的民生支出。2014年,共清理和收回各类存量资金4812万元,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倾斜民生领域。

按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要求,调整支出结构,把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确保各类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加大财政民生支出投入力度。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农林水、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方面民生支出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投入167653万元,比上年增长12.76%,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比例达到84.29%,有力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了地方性津补贴调整政策。

二是落实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经费。自治县财政累计筹措拨付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70403万元,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研究出台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并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范围;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3.加大和谐社会建设投入,着力解决群众关注问题。

一是加大对教育投入。大力支持农村校舍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业教育项目建设等。2014年教育支出45659万元,占财政支出22.95%,在各类支出中比重最高,同比增支734万元,增长1.63%。

二是支持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县共筹措拨付就业补助资金761万元,支持公益性岗位援助、实训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建设等,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2030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8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966人;财政投入15102万元支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县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19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3.81万人,各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696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投入1222万元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11986万元用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安排213.20万元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6795万元,增长46.76%。当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12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00户。

五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助推扶贫开发攻坚。2014年安排扶贫支出5068万元,增长46.64%。

六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2014年安排各类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达22747万元,其中: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等各项补贴资金2428.69万元;发放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344.96万元,受益农户24667人;安排农田水利专项资金2359.46万元,重点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资金1480.02万元,并投入各类库区移民扶持资金2436.67万元,支持新建、续建大中型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和一批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各类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06万元,用于特色产业项目、现代农业生产、扶贫产业开发以及十百千产业发展。

七是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积极支持重点项目治污减排、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年节能环保支出8844万元,其中全县投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1015万元,加大对环境综合处理的投入。

4.积极落实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强预算编制严肃性,强化财政执行效率;积极推进全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自治县出台了《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预警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核查工作,按时上报自治区。2014年末,我县存量债务为54264.82万元,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8670.03万元,债务率为20.06%,比全市平均水平77.96%低57.9%。2014年,我县共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资金9012.26万元。

三是开展财政专户清理,严格规范政专户管理。继续清理压缩财政专户,撤销无效账户,合并重复账户,并严格控制社保专户和非税收入专户的数量,有效解决了财政专户过多、过滥、账户信息不完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014年全县共撤并财政专户5个,比2013年末下降20%。。

四是开展公务车辆数据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是认真落实自治县人大、审计整改意见,努力抓好增收节支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审计以及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检查;办理自治县人大、政协提案建议。

六是加大财政稽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以及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和重点检查的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主体财源税源单一、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十分突出,保持财政收入较快增长面临的难度越来越高;二是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慢;三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待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债务偿债压力较大。2014年全县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8670.03万元,应列入2015公共财政预算偿还的一般债务本息7880万元,由于无财力将全部债务本息列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仅安排还本付息支出2822.64万元,其余采取融资置换的办法解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新修订《预算法》要求,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一)2015年财政经济形势

2015年,全区内外部经济环境仍然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很大,财政运行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增长形势依然严峻,企业经营困难可能进一步加剧。全县铝、锑、硅等主要工业产品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企业开工率不足、产品产销率偏低,重点税源企业创税能力未能形成较快回升态势,制约财政收入增长;部分新增的投产项目还未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财政收入增收后劲乏力;“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力度不断加大,导致财政进一步持续减收。支出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重大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开支增大,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收支矛盾突出。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形势,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市、自治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严格遵守新修订的《预算法》,规范管理财政收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是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把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四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五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在按功能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同时,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三)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安排163390万元,财政支出安排    163390万元,收支平衡。在财政收入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20646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23250万元减少2604万元,下降11.2%( 2015年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47000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加3704万元,增长8.56% );转移性收入14274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196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527万元(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结余结转资金8021万元在2015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入资金56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7万元。

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4336万元,下降17.5%,其中:①增值税4089万元,增长58.34%;②营业税2592万元,下降18.64%;③企业所得税1710万元,下降22.1%;④个人所得税225万元,下降52.73%。

非税收入6310万元,增长7.46%。其中:①专项收入2720万元,增长88.24%;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06万元,下降50.88%;③罚没收入1484万元,增长366.67%;④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0万元,下降40.07%。

在财政总支出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339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111695万元增加51695万元,增长46.28%。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13358万元,增长43.11%;(2)国防93万元,增长116.28%;(3)公共安全5697万元,增长31.21%;(4)教育40963万元,增长25.18%;(5)科学技术246万元,下降68.58%;(6)文化体育与传媒1073万元,增长4.89%;(7)社会保障和就业18248万元,增长42.9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9602万元,增长14.93%;(9)节能环保4098万元,增长46.51%;(10)城乡社区事务5065万元,增长133.09%;(11)农林水事务31700万元,增长184.13%;(12)交通运输3912万元,增长537.13%;(13)住房保障支出2464万元,增长125.85%。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3527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0555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31.08%;上年结余收入147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55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0835万元,增长111.47%;调出资金8021万元。收支相低,年终结余6697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2938.99万元,增长18.0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73.99万元,增长21.5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6265万元,增长16.65%。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9103.12万元,下降0.0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57.87万元,增长31.7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4545.25万元,下降7.1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相抵,结余3835.8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2833.31万元。

(六)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5年预算草案前,我们已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2015年1月31日,共安排上年结转的支出2786万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013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686万元。

三、深化改革,依法理财,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圆满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以服务大局、科学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方针和自治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2015年也是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严格执法,做到依法理财。

(一)坚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与实际工作衔接并重,着力完善现有预算管理制度

新修订的《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及财务人员全面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新修订的预算法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切实增强预算法意识。领会预算法的精神实质,完善现有预算管理制度。同时,注重政策衔接,协调推进财税改革。将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与学习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把新修订的预算法中关于政府预算体系、政府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制度等内容的修订,与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基本精神相衔接,相互协调,同步推进,坚持用制度引领和推进改革,健全财政预算管理机制,推进完善财政运行机制,为依法理财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坚持培植财源与税收征管并重,着力保障收入目标完成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切实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运用贴息、信用担保、以奖代补等政策手段,积极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大对产业化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培育地方财源,为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务稽查和对重点企业、行业、税源的监控,严厉打击偷漏税和骗税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实现应收尽收。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监缴力度。

(三)坚持开源节流与提高绩效并重,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精心谋划,跟踪对接,争取上级更大的扶持资金,支持各项事业发展。2015年将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向“三农”、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倾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监管,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四)坚持改革创新与基础管理并重,促进科学理财水平提升

2015年,将严格按照新修订《预算法》的规定,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的各项改革。

1.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上级补助项目公开。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重点推进预算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基层民生支出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财政政策和规章制度公开等8个方面的公开工作。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推进预算公开,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2.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机制。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将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3.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违规增加收入。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按照文件规定,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和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

4.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结合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行。把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积极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健康进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强民生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服务财政改革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围绕规范财经秩序,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推动隆林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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